主题:马华已经可以“黄飞鸿收档”了。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00:31am 31/12/2013 马华已经可以“黄飞鸿收档”了。 老兄姑娘,阿叔阿嫂,你们要看马来亚历史盲侠写的马来亚历史吗 ?要就去拿一份免费的《大马华人周刊》第62期,翻开第2页,然后找那个《巫统大会后,华人何去何从?》标题内的“巫统要保住基本盘”。你们便会看到下面的故崽。 第1段故崽是《了解我国历史的人都知道,我国曾受殖民统治。在殖民统治时期,或更确切的说,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来自印度、中国等地的人,为了寻求更好的生活,通过各种方式到来马来半岛、新加坡以及北婆罗洲(包括砂拉越、沙巴以及汶莱)。其中,许多华裔希望在新的地方赚到一些钱后,返回中国。但实际上,在我国于1957年独立的时候,绝大多数华人留在马来亚。大多数印裔也选择留在马来亚。这样一来,在英国政府面对内外压力,不得不先后让其殖民地独立的时候,马来亚是个各族群没有整合的社会》。 请注意《了解我国历史的人都知道,我国曾受殖民统治》和《英国政府面对内外压力,不得不先后让其殖民地独立的时候,马来亚是个各族群没有整合的社会》。 请问马来西亚是英国的殖民地吗?。殖民地的定义是“控制了一个地区后把自己一部份的人民移居在那里”。比如英国当年控制了美国便把英国人移居美国。澳洲和纽西兰也是如此。也像中国的秦始皇,控制了南中国便把汉人从北方移居到南中国。但是,英国移居了几个红毛人来马来西亚?。 他们不但没有移英国人来,反而去搬一大批黑黑黄黄的印度人和华人来。今天在马来西亚的华人和印度人的祖先便是他们去印度和中国搬来的。 马来西亚共有13个国家(今天叫州)。在西马有11个州,只有两个,即是马六甲和槟城可说是英国的“变种”殖民地。他们只控制,没有移民,即是colony, not settlement。另外9个州根本和殖民地没有关係。其中4个是受英国保护的“保护国”,另外5个是请英国当顾问的“顾问国”。 很多人问“不是殖民地怎又有独立这一回事”。 上面讲了,2个州是变种殖民地,4个是保护国,5个是顾问国。后来9个州的苏丹认为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便要求拿回自己组织政府自己管。 由于世界第二次大战为了成立联军,联军国通过“秘契”,和平后任何殖民地或保护国要求独立的国家必须让他们独立。既然9个州要独立,倒不如连马六甲和槟城也一起独立。所以9个州的苏丹和两个海峡殖民地便签下1948年的马来亚联合邦协议书,11个州同意成立以个“马来亚联合邦”。 历史当然不是历史盲侠那样吹《英国政府面对内外压力,不得不先后让其殖民地独立》。印度圣雄争取独立争了那么久英国睬他都傻的。为什么世界二战后印度没再喊要独立却是第一个独立的国家 ?。假如联军国在二战没有那份“秘契”,印度能不喊“独立”也能得到独立吗 ?。 二战后,任何国家要独立,自己管自己的,英国人都是讲OK。还特别教你怎么样管国家。所以,未独立前英国让我们选“半个国会”和地方议会便是教导我们怎么样选举和管理国家。到今天还有国家不要独立,情愿由英国人管。 讲一句老实话,别说当年假如不让马来亚独立马来亚要用武力独立。即使是今天马来西亚要和英国one by one也打不胜英国。马共说他们能打胜英国人连 第2段故崽是历是盲侠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英国殖民地政府战后重返马来半岛,拟设《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宪法。此宪法包括削减苏丹和各州统治者的权力,钦差大臣为最高首长,掌握行政权力以及凡是在本地居留超过12年的居民都可拥有公民权》。 让我告诉大家,这份《1946年马来亚联邦协议书Malayan Union Agreement 1946 》事实上是一份“中央制宪法unitary constitution”的蓝本,是依英国的的中央制宪法起草的。当年英国是要让马来亚成为像英国那样的“中央制政府”。 不论是1946年的马来亚联邦协议书或是1948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书,都是为了马来亚独立的“宪法草案”,不是什么用来控制马来亚。 所有9个苏丹和英国政府都已经在1946年的协议书上签了名,同意成立“马来亚联邦”,成立一个“中央政府”,各州的苏丹为各州的马来风俗和会教首长。 但是,马来知识份子发现,中央制政体就没有了州政府。没有了州政府就少了当州务大臣,州行政议员和州议员的康头。 假如再加上州秘书和州行政人员。一个州不就少近两百个康头。于是,几十个马来组织在拿督翁的领导下 便搬出“1946年的中央制是英国式的《废王政体》”。 看来看去是有一点像“废王”,英国原本是有几个王,成立了United Kingdom只存一个英女王。于是,马来组织便联合王族喊“不可废王”。 英国人这时候才了解,原来马来民族是要他们的苏丹有些权力。这也不难呀,只要把“中央制宪法Unitary constitution”改为“联邦制宪法Federation constitution”就可以了吗。所以那份1946年的中央制宪法是全世界最短民的宪法,才2年便被1948年的联邦制宪法取代了。 第3个故崽是下面第3段讲《被许多华人看作“种族主义”根源的巫统,能够通过政治谈判,允许华裔拥有公民权,让华裔能够参与政治、当官、不受损害的经济机会以及对华裔维系语言、宗教以及文化的宽容,是东南亚其他华裔的梦想,是不可思议的。 这一段话不但是令棍话,也是向华人的思想“下毒”。特别是《允许华裔拥有公民权》。 华人的公民权是巫统“充许的”?。放你妈的狗屁。巫统在1946年3月才在新山大王宫宣布成立,华人的公民权第1份法律是在巫统成立前的162年前已经由英国人定好了。第2份公民权法律,即是州籍民法律在巫统成立前的16年,即是1930年由英国人定好了。最后一份公民权法律是在巫统宣不成立的前夕,即是在1948年1月21日已经在吉隆坡签署并在1948年2月1日生效。 今天的公民权法律是由这几份公民权法律进化而来的。 非马来人能有马来西亚的公民权的功劳全是英国人的。我们要对英国人感恩。 假如英国人不关心他们离开后我们在马来西亚的前途,他们也可以学在印尼的荷烂人,拍拍屁股走人,管你娘的什么公民权。对吗,各位 ?。 巫统和马华都是搞政治的。搞政治的人一定学公鸡车大炮说“没有我喔喔叫,太阳就不会起来,大地便一片黑暗”。搞政治没车大炮,就不像是搞政治的。那猪狗不如的陈平也说“没有马共,马来亚那里能独立”。他根本不知道成立联军的国家有一个“秘契”,战后那一个国家要独立都的给他们独立。 马华车大炮说,华人的公民权是他们替华人争取的。没有马华,华人那里会有公民权。巫统车大炮说华人能有公民权是“我们同意华人有公民权,他们同意马来人有特权”。 马华和巫统都是车大炮讲骗话骗华人的令棍话。 英国人要退出远东的马来西亚,除了关心非马来人的前途,也关心马来人和土著的前途。他们了解马来人和土著在竞争能立方面无法和非马来人一样。所以,便在马来亚宪法第153条文例明元首可以保留一些工作和学位给他们。 在宪法153条文的“privilege”不是指“特权”,是“优待”。即是,政府的工作和学位要给马来人和土著“优待”。但是,这些优待不可以违反宪法136条文的“公平”。 但是,今天国阵的巫统在马华的大力支持下得寸进尺把某些政府的工作完全保留给马来人。这是违反马来西亚宪法153条文第(9)节。这153(9)说《 Nothing in this Article shall empower Parliament to restrict business or trade solely for the purpose of reservations for Malays and natives of any of the States of Sabah and Sarawak》。 假如马华没有支持巫统这种违反宪法的行为,他们可以反对“把出进口的AP和F级的政府工程承包商只准马来人注册是违反宪法”否决通过。 但是,马华没有反对全保留给马来人,也不动用否决权。可是马华却在华文报上的表演他们是多么的“敢死”为华人争取这争取那。 事实上马华已经可以“黄飞鸿收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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