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蔡头真可怕
作者:冬冬 10:53pm 25/11/2004
回应: 记者林明义很差哩! 作者: 蔡培强 02:02am 23/11/2004
我是指谋略方面..论坛上谁都可以得罪,就是小蔡头得罪不得, 否则只怕真要寝食难安了.嘻嘻! 非法移民覆灭了吗?也是也不是!外人甘冒凤险到我们这里,不就 为求财吗?也许岛国曾是遍地黄金,财宝溢屋.可是自金融凤暴以 来,早己风光不再,非法移民自然减少. 也不必为难记者先生,大家也都为三餐温饱.如果我们有勇气,虽 无法直入议会殿堂,但趁大人到巴刹、熟食中心亲民时为民谏言 应该还办得到吧! 随着新加坡已不再是现代金山,而其实当法令规定房屋经纪将是 首位承担罪责时,政府也就不再需要浪费公努去养那些收租公收 租婆了. 在这样的时刻,政府忽然立地成佛发了善心修改法令,给包租公包 租婆一条巧径,在经纪可以更好协肋官方解决非法移民欺瞒租屋 ,小蔡头的由警方直接帮助移民厅承担辨识证件的方法的更好、 更可行的方法实际可以更好的运作时,修正法令这样的愚行真是政府 的一种思典吗? 代表岛国最高智慧的国会殿堂,把一个原可以轻易解决的问题,经 由不用大脑的官员随意提出会导至国民至亲分离并成阶下囚的法 令令其经易通过,更且历经数年再以救世主姿态修正法令,居然又 再自我感觉有人情味的情况下欢然通过. 我们国会殿堂里尊贵的先生、女士们,对一个这样愚蠢的法令也 可以一再的通过,完全是一幅你立令,我放心的点头举手样品,可 却又常常大叹国民缺乏自立能カ,害他们多劳心劳カ.可我们能怎 样,硬要当老爸的政府最高机构都这个样,你还要我们怎样?难道 真的要我们跑去巴刹、熟食中心当面跟你说,你很好,可是你也 很蠢不成? 不过,这种事也不是我这种小人干的,且留待英雄去成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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