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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在外国生的非婚生子女如何回大马认祖归宗呀 ?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2:50pm 02/11/2013 在外国生的非婚生子女如何回大马认祖归宗呀 ? 下面这一篇新闻看到我发笑。新闻第2和第3段报导,那傻阿公求州务大臣帮忙,看看能否让孙女回大马认祖归宗。 马来西亚没有法律能让在外国出世的非婚生子女回大马认祖归宗,也没有法律说可以领养在外国出生的孩子。 在这种情形去求州务大臣根本是花口水。 看来还是学学印尼的非法移民花RM400-00买一张大马卡。但是,非法大马卡不能将之“合法化”迟早会被tangkap(抓),除非有办法“先非法后合法”。 世上一些国家准许国民领养在外国出生的孩子。领养后也成为那个国家的公民。美国是其中一个,马来西亚不可以。 不能领养在外国出生的孩子的国家对没有生养的夫妻很多时候也起不了作用。他们“先来非法后合法”领养你又奈何 ?。 孩子的母亲把那孩子,连同护照和报生纸及父亲同意母亲带他出国的信。假如父亲死了就连死字也带着。 这种带孩子出国是“孩子有去不回”,护照必须母子各一本。当她自己回国便不回被问“孩子呢?”。万一被问,也可以鸟论说他跟婆婆回。因为孩子有自己的护照吗。 孩子到了领养者的手,所有的文件便收藏在外家的外家。当她的母亲回国后领养者便报案说“唉呀,那个衰婆叫我替她看孩子一个月要给老娘RM300-00。怎知3个月都不见鬼影”。 报案时警方问孩子的母亲那里人知道吗。住在新山的有意领养者当然鸟论连篇的说“她说他夫妻是昔加末人,都在星加坡工做没空看孩子。所以才托老娘替他们看那孩子。怎知她3个月没有来看孩子了。老娘只好来报案”。 再过一个时期便找个律师,把报案纸交给他替她到法庭申请领养。法庭批准后会命令生死注册局出一张报生纸给那孩子。 在外国,这种戏作了又作。马来西亚不知道有吗。没有的话,不防也上影三几单。人家15万名非法印尼移民能合法带枪还杀人。你为什么不能“先非法后合法”。又不是带枪杀人,领养一个孩子罢了吗!。 你没有看“先强奸后娶”吗。马来西亚什么不能呀!。
中国报24 Sep 2013 17:14 1。 (怡保24日訊)大馬籍男子與寮國女友在泰國生下女兒,但他未處理好女兒身分問題就去世,如今約5個月大的女兒成了人球,由祖父奔波為她申請大馬卡,希望祖孫2人可以在大馬生活。 2。退休人士陳雪康(67歲)今日趁“大臣會客日”求助州政府,他指出,長子和其泰國籍妻子結婚十多年沒有生育,過后與一名寮國籍女子于今年4月3日在泰國誕下女嬰。 3。“兒媳原打算通過手續領養女嬰,但兒子卻在8月初逝世,孫女的國籍申請頓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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