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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私人地上的道路因路的问题保险不赔地主赔。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1:12am 08/10/2013 私人地上的道路因路的问题保险不赔地主赔。 大家看看下面的新闻。是人民自己建了一条道路方便该处的居民出入。除了政府地不必问便照建,地主也为了给大家一个方便签名同意。建路者为了不让大罗里用破坏了人民道路,便建了一条横过马路的栏杆不准超过2.1公尺的车过。 他们的好心会不会被雷公打?。特别是新闻第18段謝松清受訪時對民眾自資建路一事《表示讚揚和肯定》。第19段他也提醒《使用這條道路的民眾,指這路所在之處為私人土地,也因此這路屬於私人道路,並非政府所批准的道路,倘若在此路發生意外,保險公司並不會給予賠償》。 那么,按照法律,发生意外谁负责?。 答案是建路的人和地主要负责。你不负责为什么去建那条路又让公众用?。地主不负责,为何让人家在你的地上建路给公众用?。法律的答案就是那么简单。问题是发生意外的人要不要告你罢了。 法律给受害人告对方,他不告是他放弃他在法律下的权力。就像一个骚娘儿被我强奸了,法律说“告他”。她不告是她放弃她在法律下的权力。 新闻第27段说《使用此道路的民眾,切記此路有高度限制,嚴禁車身高過2.1公尺的車輛使用》。第28段报导《當通車儀式結束後,一輛小型校車竟欲“闖關”進入此路,結果因車身超出高度,撞上路口的欄桿頂端。司機最後唯有退車離去》。 我们的法律是不准任何人在路上建“栏杆”,即使是私人的道路也不可以。除非有“绝对”的安全设施。比如在栏杆上装一闪一闪的“警告”灯24小时发出警告。 或许有人会认为“私人道路谁叫你过?”。法律是那样讲吗。用的人知道是“私人道路吗?”。晚上黑黑暗暗人家跑我也跑。 大约40年前在昔加末便发生一个园坵在他们的道路上建了一条栏杆不准车过。白天有人看守,晚上没人看守,也没有一闪一闪的警告灯。结果,一个住在那园坵后面甘光的马来居民在外坡工作半夜回乡黑黑暗暗驾摩多撞上那栏杆抬进医院住了一个多月。 出院后他告那园坵。因为是园坵失责,法庭说赔受害者RM45,000-00 老兄,40年前45千可一买离市3公里内的树胶园10亩,远的20亩。这可是今天的2百万。 谁要是不幸撞上下面的栏杆或在那条路上发生意外。告。拿两百万来。地主没钱有地,跑了和尚庙在。 哇!黑心鬼呀你。要人家好心被雷公打。你的心很黑咧。 事实上这问题是可以不必吹灰之力就能解结。人家英国人当年也有园坵,人家怎么解结?。为什么人家会你不会?。 下面新闻第6段报导《馬華埔來區會主席謝松清昨日傍晚6時,受邀為這條道路主持通車儀式》。他不会的话《跑去主持通車儀式条令棍》吗?。 要是请令伯主持通車儀式,令伯就建议这样这样,不然的话发生意外可要卖屁股赔了。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请朋友上http://blog.yam.com/tundrfo或上大马华人网站http://www.malaysia-chinese.net看本文。 或在Google的《格子里击敦符国荣博士》可看几千篇文章。 注:作者声明版权没有,翻印转载下载不究。也欢迎读者将任何本文作者的文章转贴他处或面子书上。 不论是读者或网友,对买卖房屋,土地,领取遗产,离婚,立遗属,所得税以及其他问题有什么不了解。尽管电邮来问。特别是住在大城市者,不会要问谁。问律师一开口服务费是RM150-00 有时他还会吓你。这样他才会有案可办。你把RM150-00省起来,由我免费告诉你。 作者新电邮址:srigenuang@live.com.my 劝告:在马路上别驾快车。早到没几分钟迟到也没几分钟。万一开快车到了阴俯,阳间的产业和年轻 星洲日报大柔佛2013-10-06 1。(柔佛‧新山5日訊)為了方便交通往來,民眾自資10萬令吉建造道路! 2。這條道路介於新山武吉英達花園與士姑來順利花園之間。 3。道路的兩端出口,分別位於武吉英達花園的英達柏西西蘭雙溪登卡路,以及士姑來順利花園的努沙柏斯達里11/8路。 4。此路全長620英尺,寬10英尺,是條雙向車道,共耗資10萬令吉打造。 可省10至15分鐘車程 5。經由這條捷徑,許多使用馬新第二通道往新加坡上班的士姑來居民,可直接通過武吉英達花園,進入順利花園,而後直接通往永樂鎮、金成功花園、士姑來等地,可省下10至15分鐘的車程。 6。馬華埔來區會主席謝松清昨日傍晚6時,受邀為這條道路主持通車儀式。 7。參與通車儀式者,尚包括道路建造召集人雷德順,以及武吉英達人民社警主席葉一德等。 雷德順:聯合熱心人建路。純粹為做好事給人方便 8。雷德順受訪時說,他與兩名熱心的民眾聯手建造這條道路,他們先使用小石頭鋪路,然後再鋪上厚厚的洋灰。 許多人冒險走爛泥路 9。談起當初為何萌起建路的想法時,他透露,該路原本只是一條爛泥路,許多居民冒險使用。 10。他曾看見一名老先生騎著摩哆車顛簸駛過,看起來十分辛苦。後來,也有人為爛泥路鋪上一些小石頭。 11。在看到這樣的情況後,他於是萌起把這條爛泥路擴建成洋灰路的想法。 工程分兩次進行 12。行動力強的雷德順即刻自掏腰包,開始建造道路。這個建路的工程共分兩次,首次是在今年4月,第二次則是今年9月。 13。兩次造路工程共耗費10萬令吉,其中一半的費用是由雷德順出資,另一半則是民眾的捐款。 熱心人報效14羅里石頭 14。除了民眾的踴躍捐款,數名人士也以行動支持,直接報效14輛羅里的石頭供建路之用。 15。在上個月,雷德順等人先後在附近咖啡店,以及該路路口展開籌款活動,民眾皆大力支持,有的人更直接加人建路行列。 16。雷德順在附近經營小販中心,剛於今年7月展開營業。當詢及他熱心建路,是否為了增進生意量時,他笑說,這與生意毫無關係,因為他早在今年4月便開始參與造路工程,而他的生意是在7月才開始。 17。他強調,他聯合幾名熱心人士建路,純粹是為了做件好事,給別人一個方便。 謝松清:路屬私人道路。若發生意外保險不賠償 18。謝松清受訪時對民眾自資建路一事,表示讚揚和肯定。 19。不過,他也提醒使用這條道路的民眾,指這路所在之處為私人土地,也因此這路屬於私人道路,並非政府所批准的道路,倘若在此路發生意外,保險公司並不會給予賠償。 20。此外,他表示,他曾就民眾自資建路一事,詢問新山中區市議會主席沙拉胡丁哈山。 21。他指出,沙拉胡丁哈山稱,雖然政府不允許私人自行建造道路,惟該路段所在屬私人土地,當局並不會加以反對。 建路前獲地主同意簽名 22。他繼說,道路建造召集人雷德順在建路之前,已取得有關地主的同意和簽名,因此,一切合乎程序。 23。他表示,作為馬華埔來區會主席以及埔來國會議員拿督諾加茲蘭助理,他會時刻關注,以便這條道路能繼續獲得使用,不會被當局所關閉。 24。另一方面,他透露,由於這是私人地和私人建造的道路,因此,國家能源公司並不會為此路安裝路燈。 25。他表示,雖然如此,雷德順等人已準備自費申請建造路燈,以及負責每月的電費開銷。 26。他說,在申請路燈方面,他會從旁協助。 設高度限制。禁逾2.1公尺車輛使用 27。使用此道路的民眾,切記此路有高度限制,嚴禁車身高過2.1公尺的車輛使用。 28。當通車儀式結束後,一輛小型校車竟欲“闖關”進入此路,結果因車身超出高度,撞上路口的欄桿頂端。司機最後唯有退車離去。 29。當時車內坐著不少學生,著實令人捏了把冷汗。 道路使用者的話 30。對於民眾自資建路,方便大眾使用,記者訪問了數名道路使用者,他們都對此大表讚揚和感謝。 馮武坤:可省許多時間油錢 31。對於該條道路屬私人道路,遇車禍時,不獲保險公司賠償一事,每天往返新加坡工作的技術人員32。馮武坤(46歲)認為這問題不大,他比較關心的是節省路程。 33。馮武坤表示,他很感謝熱心人士建造此路,因為使用這條新路,可為他省下許多時間和油錢。 34。住在永樂鎮的他每日凌晨5時30分取用此路,以前往馬新第二通道。 35。詢及該路未有路燈裝置,凌晨天色灰暗,會否擔心治安問題時,他表示,在有關時段,有許多摩哆車騎士使用該路段,不擔心會有治安問題。 黃偉望:捐款兩次支持建路 36。在振林山工廠擔任技術人員的黃偉望(33歲)說,這條道路原先是爛泥路,非常難走。 37。在過去半年裡,他每天騎乘摩哆車往返這條道路。 38。他表示,道路經擴建後,變得平坦和寬敞,更好走了。 39。他本身非常支持這項民眾自資建路的工程,曾兩次捐款。 40。他說,使用這條路,可讓他避開使用會塞車的路段,替他節省了10至15分鐘車程。 陳鳳蓮:孩子上學省許多時間 41。家庭主婦陳鳳蓮(42歲)說,她每天取用此路載送孩子上幼兒園,省下許多時間。 42。陳鳳蓮表示,當此路還是黃泥路時,比較難走,使用者也不多,她當時較常以踏腳車出入。 43。如今,道路變寬和變大了,許多車子使用此道,交通瞬間變得繁忙起來,為了孩子安全,她選擇改駕車子使用此路。 44。此外,她覺得,原本寧靜的住宅區因為這條道路的啟用,而突然變得非常熱鬧,車子往來頻繁,為免意外的發生,她不敢讓孩子獨自到屋外散步。 本文修改于: 1:30pm 08/10/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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