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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圣经不注明“仅供基督教徒”也不犯法。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04pm 21/03/2011 圣经不注明“仅供基督教徒”也不犯法。 2011年3月16日星洲日报国内第10版报导,国文版圣经解禁,但是须注明仅供基督教徒字眼。而且,政府还死鸡顶硬脚说解禁和阿拉字眼无关。那么,政府是以什么理由扣留那3万本圣经 ? 假如解禁不是因阿拉的风波有关,就和沙巴和砂劳越不久将举行的州选举有关了吧。国阵还是“怕倒台”。因为这两州的基督教徒正要在下一个州选找国阵的麻烦。 解禁就是解禁,干吗又讲圣经必须注明“仅供基督教徒”。难道我国有法律说非回教徒不可以看基督教圣经吗 ?当然也没有法律说回教徒看圣经是犯法的。即使回教徒要看基督教圣经马来西亚的国阵万能政府又能奈何也。他们连买国文的基督教圣经的钱也可以省起来,只要打开网络,国文的基督教圣经就在他们的眼前,也可以击“Save”,几分钟的时间而已,整本的国文圣经已经被他们收在收容器里了。慢慢看。学术研究呀。何错之有也 ?国阵,你能奈令伯回教徒何也 ?学术研都不可以吗 ? 现在是什么朝代呀,国阵万能政府 ?是“网络时代”,知道吗 ? 连极权霸道主义的共产党面对这个网络时代都“哞赛符”,何况一个国阵。中国每天封锁新闻。结果人家反而做弄他们,说在这里集会,在那里集会。害到那些可怜的公安人员追上追下。海南岛的公安一天要喝几粒椰水解渴。 一个国家的宗教问题不是立“一面倒”的法律能服人心。只有公正的宗教法律才能使各宗教信徒服。一面倒的宗教法律只能使到一个宗教信徒高兴。其他宗教信徒便恨之入骨,表面没表情,内心就讲“你等着瞧,令伯投民联”。 国阵的万能政府喊“一个马来西亚”就会团结人民吗 ?不会的,拿来喊爽快可以,要团结人民是“绝对”没办法。人民只会在被公平对待才会团结,有一面倒的宗教法律是“绝对”没有团结可言。 大家想想看,两夫妻结婚到生孩子是非回教徒,因夫妻斗气,其中一个跑去进回教,没有得到另一个的同意,居然连不懂事的孩子也带去进回教。国阵政府不但没有阻止,反而站在回教的立场支持进回教的。 这样的法律公平何在 ? 假如世上也有另一个国家学马来西亚立一份一面倒的法律,夫妻是回教徒。因斗气,其中一个跑去进基督教,也把不懂事的孩子带去进基 假如马来西亚不立刻纠正这种法律的错误,等怀恨的思想入骨后才来修改法律已经太慢了。 永远要记得Prevention is better then cure。等病发才来医,上帝也难救了。马来西亚的非回教徒不是由红毛丹医院偷跑出来的。他们还有思考力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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